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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减除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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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布时间 : 2017/11/30 0:00:00
  • 房产税减免税规定具体有哪些?

    (一)《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房产
    1、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包括门诊部、诊疗所)等自用的房产;
    6、经房管部门和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免

      对于下列情况根据规定可以免征契税:

      ㈠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㈢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因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

  • 上海房产税减免政策谁比较清楚?

    你好,外地户口:购房人为外省市户口有三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的,同本市户口;若购房人没有三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的,但买完房补办的,必须先交三年的房产税后,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后可退还。 本市户口:购房人为上海本市户口且加上这次购买的面积不超过人均60平,免征收;如果超过了,那么超过面积*购房单价*70%*税率千分之四或千分之六(购房单价低于去年上海平均均价的2倍[今年这个标准应该是26900左右]为千分之四,高于刚为千分之六)。 减免政策如下: 符合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 房产税减除比率
  • 最近房产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一)《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房产
    1、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包括门诊部、诊疗所)等自用的房产;
    6、经房管部门和主管部门鉴定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

  • 房产税困难减免条件都需要哪些?

    (一)《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房产
    1、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包括门诊部、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房产税的减免税优惠包括如下方面: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没有对于困难企业的减免,因为如果困难可以把房子卖掉,租房。国家的房产税减免税优惠只针对特殊的机构团体,并不扩

  • 上海房产税减免政策谁比较清楚的呢?

    申请减免房产税所告。一你写清楚你企业的房产原值情况(房产原值、房屋面积等);二你要写清你要减免的税额(应缴房产税多少、申请减免多少);三根据那个法规或文件号(申请减免的理由)。

  • 房产税减除比率
  • 谁能告诉我房产税减免条件是什么?

    对于下列情况根据规定可以免征契税:
    ㈠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㈢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因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

    减免条件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条件,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酌情给予减免税照顾;

      (一)企业关闭、停产、撤消后停用的房产和土地;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严重亏损,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三)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房产和土地;

      (四)因国家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哪位清楚?

    你好,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

    根据规定,纳税人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情况材料,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理由、依据、所属年度、金额;(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表;(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格式要求纸制(有电子文档请附上)。

  • 关于减免房产税相关文件谁了解?

    一)《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房产
    1、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包括门诊部、诊疗所)等自用的房产;
    6、经房管部门和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免征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房产税减除比率
  • 最近房产税减免政策有哪些,如何申请申请减免房产税?

    目前20%房产个税实际上并没有在地方落地,而只是明确了要“保刚需”的原则,因此尚无法有非常精确的避税策略,博览研究员认为,政策要落地,应会参照房产税、营业税、契税等其他税费的减免,同样制定出一套对自住刚需的减免税办法。包括全免、部分免的相关规定都会有相应的说法。而目前最简单最有效的避税办法,当然是抓紧时间在政府落地之前完成房屋交易。这从目前全国各地被挤爆的房产交易大厅已可见一斑。在20%房产个税政策落地之后,对于“以小换大”的改善需求,避税做法估计

  • 房产证除名后的房产税问题;怎么扣减呢?

    从价计征房产税。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2从租计征房产税。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过户税费具体如下:??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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