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并且你已经收房手续办理结束日起开始缴纳物业费用,在你收房前的物业费都是由开发商进行缴纳的。所以你收房后就是业主缴纳物业费,但是按物业管理办法有明文规定:业主到物业进行双方确认办理相关手续的未入住的未装修的房屋,缴纳70%的物业费用。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房屋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
你好;
没入住没装修的房子要交物业费,从交房的第二年起按空置房交物业费打9折。
一般来说交多少物业费,都是根据地方政策的不同:有的地方是有规定的不入住空置房交70%物业费,根据开发商的不同:有的开发商补物业一定的物业费,空置房不收或者少收物业费,根据物业公司的不同:一般来说物业公司都是要收全额的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服务对象是: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房屋等等,并不因为业主少或者不入住而减少开支。
举例:一个小区
还没有收房,就要交物业费。这个是不是不符合规定啊?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
新房还没拿钥匙,要交暖气费及物业费吗?要交的话,这样合理吗
您的钥匙还没拿到,那您都还没使用,怎么就要缴费了呢,这个要问问物业的,正常来说,合同有写明何时移交房子,就从那时间开始算起的,没道理先收费的。
你好,需要交物业费,很多人不明白物业费包括什么,你享受的保洁,保安都涵盖在物业费里,所以单买的阁楼仍然要交物业费。 但是如果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建议买房的时候问问,会不会有物业费的优惠。
1、这个要看在房屋销售的时候,阁楼的面积有没有包含在销售面积里;或者在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时候,有没有算在住房总面积内。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是按照房屋买售合同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收取的。
2、物业费和取暖费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的,和阁楼没有关系,阁楼应该不是全部算面积的,你只关心你的房证面积就可以了,
3、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和收费范围在不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管理收费指导价》等法规的前提下,以《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交付,一般是指开发商将房屋钥匙交给购房者,与买受人是否办理完按揭无关。但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管理费计取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费。
你好,需要交的。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成价费[2004]239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是自合同交房之日起就应该足额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服务费,因为物业公司从事的都是公共区域的工作,业主是否入住物业公司都要投入人力资源进行管理。但有的城市不入住,物业费可以只支付50%。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这要看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的订的前期物业合同,没有法规规定一定要先交一年的物业费,就像租房一样,也没有说一定要先交三个月房租,但实际中多数是这么做的,这叫约定俗成。如果必须先交一年,那你可要求物业公司拿出依据。
没有规定要交,大部分的物业公司在业主收楼时都会有这样的要求,这样做一是为了方便业主(一般业主收楼之后就开始装修了,装修时很忙的,业主经常会忘记要去交管理费,拖地久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并且每个月交一次也比较麻烦。),二是物业那边也可以有了第一笔自己的收入了!虽然物业有这样的要求,但如果业主坚持不交的话物业也不会一定要你交的,只是业主要记住每个月按时交就行了。
物业费是物业交房给业主后开始收取。即拿到房屋钥匙后就开始收费了。不管装修不装修,住没住人。
你好,
房子没装修要交物业费吗
按各地目前普遍的做法,小业主没入住的房屋(包括开发商没卖出的房屋),在其空关期间,都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原理是,尽管部分业主没入住,但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已经在开展中,它的运营成本不会因某些房屋空关而降低。所以要求全体业主共同付费。作为开发商,它已经卖出的房屋,会及时通知小业主去入住,所以发出通知后发生的物业费,它自然不会为小业主承担。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你已经是房屋所有权人了,所以应当交物业费。 收物管费可以加大房屋持有的成本,防止恶性屯房,有利于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而且物业费大都是公共部位及公共服务的收费,如保安、清洁、绿化、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等,是为整个楼宇、整个小区的服务,即使您没有居住,房子也享受到了因这些服务而带来的保值和增值。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费并不以业主是否真的入住为标志,而以业主及其物业是否接受了物业管理服务为条件的。 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以求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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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下是按照足额缴纳物业费。
因为不管你是否居住,物业公司提供的公共服务并不会停止。按照物权法,你是否居住属于你的权利,但是按时缴纳物业费却是你的义务。业主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理由,不履行义务。
也有一些城市,出台了地方政策,在入住首年度,如果不装修的话,可以按照70%左右缴纳物业费。由于是地方政策,不具备代表性和推广性。所以并不适用于其它城市。
如果您所在的城市,没有类似地方性政策,那么就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一、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16条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
空置房需要交纳物业费的,因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针对整个小区,个别户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这样的理由是法律所不能接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地方条例一般对这个有更明确的规定,比如:《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作出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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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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