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要交的,我们家的房子就交了钱才拿到的。
是的。
以后房屋的公共维修费用,都要从维修基金里面出。维修基金的使用,必须获得楼内本单元一半以上住户签名,经业主委员会签章后报房管局批准,方可使用。
必须交,房管处管着这笔钱,是看平方的,貌似是多层的90元一平,高层的120元一平,必须交的,不然领不到房产证的。公共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所有新房都有,是强制性的,而且这钱是政府收的,共产党收的,真心省不掉。
办房产证其实花不了多少钱?花的就是交房时总房款的3%的契税,一年的物业,公共维修基金,你可以根据你买的小区定的物业费和公共维修基金算一下。
一般来说,购买期房的话,维修基金有时会由开发商代收。代收的时间节点一般为办理房产成前一个月。也有开发商会明确表示,维修基金通首付一并交齐。当然,这段时间产生的利息也需一并交由当地房管部门。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是根据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的收据来判断业主的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的。因此,不存在开发商从中牟利的情况。
请问住房哈尔滨住房维修基金交多少的,一般是怎么交的呀~
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道里区经纬街139号2楼,84682150 84682152 2松北区维修资金管理所受理窗口 ,松北去松北一路8号 , 88100196 3哈市住房局开发分局银行收款窗口,南岗区长江路151号 82301637 4道理房产交易所银行收款窗口
我的住房维修基金交了发票不见了,就补交了现在又找到了,就多交了一次,多交的一次会退还吗?
在交定金环节,记者已经提前知会:自主交易可以先签订一个“书面协议”,这个协议与普通的中介的居间合同非常类似,只是缺少了中介那部分内容。其格式可以参考中介的居间合同,或者直接到深圳市国土房管局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的房地产管理相关下载处,下载《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08版示范文本)》作为参考。
签订书面协议时,最主要要关注四个方面,是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
买新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在辽宁营口市这边的
按照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购买新房是必须要交这个款项的
是这样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是在您办理产权证时所缴纳的,交房时只需要缴纳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到您实际去交房的时间产生的水电物业费之类。或许您所在的小区有类似的规定,一定要提前向同期购买该小区的业主弄清楚,避免缴纳不必要的费用。
需要,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步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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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要求,"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购买人应交纳公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通知》还规定,此基金向市或区县小区管理办公室交纳,由其代管,小区成立管委会后,小区办将其移交管委会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企业代管。管委会成立前,基金使用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局审
首期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以下比例缴存:(一)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缴存维修基金;(二)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缴存维修基金。 市维修基金管理机构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后,开立市维修基金专户。市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幢、门、户(每套为一户)立账。业主会成立后,市维修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维修基
一般来说,购买期房是维修基金会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代收的时间节点一般为办理房产成前一个月(维修基金收取一个月后,业主应向代收单位索要相关票据)。当然,也有开发商会明确表示,维修基金通首付一并交齐。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计算方式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取正整数),具体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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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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