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
一、治安管理规定
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三、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四、停车管理规定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房屋产权界定及管理
二、共用设施管理
三、物业服务费及各项代收代付费用的缴纳
四、 用水、用电管理
五、供暖的管理
六、公共环境及卫生管理<
小区物业管理法规有哪些细则:
(1)治安管理规定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
1、如果你的问题是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的话,有两套足以行走了《合同法》《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院审理和判决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它俩,其他基本不用,你懂的。
在施工合同纠纷中也试图提交参照过建设部法规制度,但实际功效好像不大。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看是那类安置房: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所以查查:XX地区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国土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法律有《土地法》、《矿产资源法》等,法规有《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土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等。希望能帮到你!
一、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
保障房空置法律法规:在物权法起草征求意见时,许多业主和常委委员反映,目前许多新建小区的业主擅自将原本用于居住的住宅改变为商业用房,开歌厅、餐厅等,造成小区秩序乱,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话,对这一问题,国家没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造成业主之间矛盾大,物业公司也缺乏管理的法律依据,建议物权法作出规定。
说到保障性住房大量空置,不少媒体都会提到保障性住房位置偏僻、基础设施不足,没有人愿意去,这确实是很多地区保障房空置的原因。如此次贵阳市之所以无法将保障性住房分配,正是由于“供电、排污、市政道路等配套建设滞后”,无法达到入住要求,导致保障房大量空置。
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并非个案,据《济南时报》18日报道,济南最大公租房小区文贤居,2011年开工,2013年部分楼栋陆续竣工,2014年开始摇号,但至今仍不能入住。原因和贵阳市
你好,房改房法律法规:
一、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谓公有住房?又何谓公有住房上市?
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
b、已购公有住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补偿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宪法》、《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区分了“征用”和“征地”替代“征收”。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性地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及个人所使用的土地、并在使用后返还或者依法给予补偿的行为。
对于土地征收纠纷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1、
目前,中国房地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已取得了显著成绩,该体系的构架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构成。其中,法律主要有三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颁布,1995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8年修订,1999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颁布,1990年4月1日起实施
主要法律 1、《城乡规划法》(2007 年10 月28 日通过,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 年7 月5 日通过,1995年1月1日日起施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涉及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地颁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的地方法规等。房产买卖法规是指在房产买卖过程中涉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合同法》、《物权法》、预售条例以及各地的关于商品房的预售政策等。
房屋买卖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地颁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的地方法规等。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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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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